3月27日上午,上海亞太長城(南通)律師事務所會議室里擠滿了各路記者。不久前,範長喜被南通市律師協會授予“雷鋒式的好律師”榮譽稱號。然而,坐在記者面前的老範卻苦笑著說:“說實話,我是被‘上面’逼著接受採訪的。”看到記者們個個愕然不已的樣子,老範解釋道:“我不會說,也不想說,我只想這麼默默地做。”
  老範的這個個性可不是裝的。同行的記者“訴苦”,以前曾專程赴南通採訪老範,沒想到不是遭遇“閉門羹”,就是“問不出什麼話”,逼得他最後只好寫了篇《一次艱難的採訪》交差。
  與做人的低調相比,老範的履歷可並不“低調”。半路出家的範長喜,上世紀80年代靠自學通過全國首屆律師考試,成為南通最早的兼職律師,到市總工會法律顧問咨詢處義務幫忙;退休後,成為一名專職律師,專為有需要的群眾提供法律服務,並不計回報。
  “我是自願的”這句話老範說的最多。“大學畢業放棄留北京而去陝西大山裡支援三線建設,我是自願的;加入江海志願者,我是自願的;考上律師證為困難人群提供無償法律服務,我是自願的……”
  南通市法援中心存放著一面送給老範的錦旗。幾年前,陳紅(化名)等3名女工在市區某工地做工時不幸墜落傷疾,由於責任主體不明,投訴無門獲賠無望。老範二話沒說,為她們提供法律援助。為明確賠償責任方,老範歷時4年多四處調查取證,最終幫陳紅等3名女工獲得賠償。“如果沒有範律師幫忙,我們就活不了了。”提起老範,陳紅都眼含熱淚。
  業務精幹的老範是律師事務所掙錢最少的人。“我不是在創收,而是在普法。”說起自己“糟糕的業績”, 範長喜十分坦然。他的律師收費總是選擇最低檔,而遇到貧困當事人,他就儘量不“立案”,而是想法教會他們一些法務方法,讓他們自己去辦理,同樣能達到比較好的效果。“能夠用法制的陽光照亮百姓心堂,這就是我的最大收穫。”
  本報記者 陳明 付奇  (原標題:他是“雷鋒式好律師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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